理业务除外。
(七)对专业工程类别进行了调整
1、相应调整完善了各专业工程中相应等级的工程规模和等级指标。
2、只对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立了三级工程,其他专业工程不设三级工程。
3、将原林业与生态工程调整为农林工程。
4、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附建人防工程。
(八)明确了新的资质标准的实施时间及过渡问题
1、新的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自《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8号部令)实施之日起施行,即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2、新的资质标准设两年过渡期,不搞重新就位,实现平稳过渡。在新标准印发之前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过渡期内有效,但企业有关资质条件仍应符合102号部令的相关要求。过渡期满后,对达不到新资质标准条件的,要重新核定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8号部令)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受理、初审、审批的权限和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对企业资质申请随时受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两级审批。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由建设部负责审批。乙、丙级资质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再委托协会或集团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二)明确了受理和审查的期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分别明确了受理、初审、审批的时间。调整了以往定期集中受理的方式,改为随时受理。
(三)创新了监管方式,强化后续监管。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取消了企业资质年检,加强对企业资质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引导企业注重诚信建设;增加了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评价机构等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评价制度建设。
(四)调整了资质证书的内容规定。各级别资质证书要分别核发,不再把各级别资质打在一本证书上,专业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证书分别打印,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增加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的范围。考虑企业取得资质之后,所谓的主项、增项会发生变化,因此证书上不再分主项和增项,以前的增项资质统一称作“增加专业资质类别”。另外也明确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五)增加了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规定,明确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为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依据158号部令,建设部组织制定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从资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资质受理审查程序、资质证书、监督管理、有关说明、过渡期的有关规定共七个方面制定了三十七条详细而具体的实施意见,请会员单位仔细阅读、深刻领会、正确把握、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和资质条件,对照新资质标准的要求,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在过渡期届满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所有条件,在此不再加以赘述。
最后,衷心祝愿各会员单位一个不能少地达到新资质标准的要求。
大连市工程建设监理协会 崔卫东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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